林防控指〔2022〕73号
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(第41号)
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当前疫情形势,结合我市实际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: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逐步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全市旅游景区恢复开放,严格落实“预约、限量、错峰”制度,室内景区大承载量不超过50%,室外景区大承载量不超过70%。
二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恢复开放,大承载量不超过50%。
三、民宿、农家乐恢复经营。
四、全市网吧、酒吧、影剧院、歌舞厅、游戏亅厅、台球厅、KTV、健身房、剧本杀、洗浴场所、足浴店、采耳店等密闭休闲娱乐场所、体育场所恢复营业,大承载量不超过50%。
五、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(包括驾校、托幼机构)恢复线下教学。
六、以上所有场所均需申领和张贴场所码后才能开放或营业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哨点预警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。
本通告自5月18日起施行。
林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5月17日